內政部為有效利用空屋資源、活化閒置住宅,並讓有租屋需求的民眾有完善居住品質,特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經審查徵選後,「力興資產管理股分有限公司」獲選為雲林縣「中央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五期計畫」之優良承辦廠商。 此次承辦雲林縣「中央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五期計畫」不但讓有閒置房產的屋主增加收入,獲得政府修繕、減稅等補助;更能幫助許多需要租屋、居住空間之民眾。期盼能藉本計畫,讓每間空屋展現其應有價值、點亮屬於它的溫度!
房東 參加計畫房東專屬《六大好康》 稅賦減免:享有所得稅減免優惠 修繕補助:修繕費用補助每年約1萬元 輕鬆收租:準時收租,安心保障 保險補助:居家安全險補助(包租)最高3,500元 專業管理:享有專業人士包租及代管服務 安心出租:媒合承租雙方,出租最放心 房東方案選擇 方案A:包租代管,輕鬆免煩惱,穩定收租三年 方案B:代租代管,簽約一年,可續簽三年(最長三年) 房東皆免付服務費 享免費專業管理 專業包租代管,免服務費 代理房東招租、簽約、收租金,協助辦理住宅修繕與規劃 定期確認屋況設施,排解租屋糾紛並釐清責任 修繕補助 方案 包租代管 代租代管 社宅包租代管 (最多3年) 一般戶 (最高)10,000 / 年 一般戶 8,000 / 年 弱勢戶 (最高)15,000 / 年 弱勢戶 10,000 / 年 換居戶 30,000 / 年 (私換私) 換居戶 電梯宅 最高10,000 / 年 (私換私) 稅賦減免 房屋稅:比照自用 1.2% 地價稅:原適用稅率 減徵 80% 綜合所得稅:租金 1 萬 5 千元以下全免稅,超過部分扣除 60% 更多優惠 轉租、代租契約公證費每次最高補助 3,000 元(詳細辦法依計畫規定) 居家安全相關保險費(包租)最高補助 3,500 元
房客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已成年 未成年且下列情形之一: 結束安置教養或寄養家庭安置後無法返家者。 由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香港或澳門居民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監護者。 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者。 無自有住宅: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即配偶、未成年子女(胎兒)、受其監護之人) 於雲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市及嘉義縣均無自有住宅。 所得及財產限制: 戶籍地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之所得及財產應低於下列金額 家庭 年所得 每人每月 平均所得 申請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之動產限額 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者家庭成員每人動產限額 不動產限額 雲林縣 109萬元 54,303元 331萬元 28.8萬元 578萬元 註:申請人為在地服務之現職警消,且職務在警正四階或相當職等以下者,不受本點限制。 換居專案申請人: 已參與第3期或第4期計畫者:申請換居之自有住宅與欲承租住宅位於同縣市者,不受「無自有住宅」及「所得財產限制」規定之限制。 新申請第4期或第5期計畫者:不受「無自有住宅」及「所得財產限制」規定之限制。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均無領取政府租金補貼、住宅協助或承租社宅或承租公營住宅。 租金之計算(第5期計畫) 身分別 租金補助或租金補貼 一般戶 以不超過市場租金支付業者,無租金補助,但可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弱勢戶 以不超過市場租金支付業者,無租金補助,但可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 換居戶 無租金補助 300億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已成年(無完全行為能力者,得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 未成年且下列情形之一: 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由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或香港、澳門居民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監護。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所得限制: 一般家庭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必須低於雲林縣115年度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515元的3倍(即46,545元)。 新婚家庭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平均每人每月所得,必須低於雲林縣115年度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515元的3.5倍(即54,303元)。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均未接受社會住宅、出租住宅或其他住宅相關協助,且同一家庭以申請1件為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仍可申請: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已領取其他租金補貼者,願切結自取得本計畫租金補貼資格日起放棄原有補貼。 申請人承租社會住宅者,願切結自接受本計畫租金補貼日起放棄社會住宅租金補助。 家庭成員列入其他住宅協助方案,但非該案之申請人本人。 接受大專校院學生宿舍補貼之未成年人 租金補貼金額 每月補貼金額上限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要件 一、家庭成員2人 以上,且成員具有低收入戶身分者 二、家庭成員3人 以上,且成員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 非屬第一級及 第三級條件者 家庭成員1人且 未滿40歲,且 未具有經濟或社 會弱勢身分者 雲林縣 3,600元 3,200元 2,000元 租金補貼加碼 金額加碼對象 補貼金額上限所乘倍數 (符合2種情形以上,擇高補貼) 單身青年 滿18歲~未滿40歲單身 1.2倍 新婚家庭 114/12/31(含)前登記結婚 1.3倍 115/1/1(含)後登記結婚 1.5倍 育有未成年(胎兒)家庭 114/12/31(含)前育有未成年子女 1人:1.4倍 2人:1.6倍 3人:1.8倍 逾3人者:每增生育一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0.2倍。 115/1/1(含)後育有未成年子女 1人:2倍 2人:2.5倍 3人:3倍 逾3人者:每增生育一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0.5倍。 經濟弱勢 中低收入戶 1.4倍 社會弱勢 身心障礙者 2.65歲以上之老人(限申請人) 原住民 遊民 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2人以上 特殊境遇家庭 災民 結束機構安置無法返家,未滿25歲(限申請人) 受家暴或性侵之受害者及其子女 感染HIV者或罹患AIDS者 未成年因懷孕或生育遭遇困境(限申請人) 1.2倍 註:租金補貼資格及金額以300億網站試算為主。 婚育專案補助 育兒安全設施補助: 若選擇包租代管的婚育宅,每年可申請最高 6,000 元補助,用於加裝防墜、防撞、防燙等設施 補助資格 新婚家庭:結婚日期為114/10/1(含)以後者 育兒家庭:戶籍內育有出生日期為114/10/1(含)以後之新生兒(含收養);孕有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