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緣起

成立背景

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國內金融產業整體逾期放款居高不下,政府為儘速協助降低逾放比率,健康金融產業,進而提升金融機構競爭力,乃於2000年12月13日發布「金融機構合併法」,開放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AMC)設立,以協助金融機構,儘速降低逾放比率,並防止國內金融資產遭賤價出售,當時由財金主管機關責成銀行公會邀集會員銀行出資,於2001年5月22日,由30家公、民營銀行及3家票券公司共同集資,由前財政部長林振國先生籌組,成立我國唯一也是第一家政策性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

政策任務

  • 協助降低逾放比率,健康金融產業
  • 捍衛金融資產價值,防止低價標脫
  • 關懷經濟弱勢族群,協助解決債務
  • 發揮政策平台功能,創新產業發展
  • 積極回復資產效用,增進經濟繁榮

本公司雖肩負政策性任務,但為提高營運效率,業務依循市場機制、自由競爭、盈虧自負。成立迄今已圓滿達成降低金融逾放比率,健康金融產業等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