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基於對個人資料保護重要性之考量,經服務申請、網站上的洽詢、傳真、電子郵件等業務途徑取得客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依本隱私權政策處理。

1.本公司將遵守個人資料相關法令及其他規範,竭力保護客戶重要個人資料。

2.本公司之客戶個人資料將於下述目的、範圍內做適當使用。

  • (1)使用服務、變更使用費用的提供條件、停止及中止使用服務、解除契約等通知及提供本公司其他服務予客戶。
  • (2)利用電話、電子郵件、郵件等途徑發送本公司服務相關報告。
  • (3)本公司改善服務或開發新產品、服務等。
  • (4)提供售後服務。
  • (5)回覆洽詢、商討相關事項。
  • (6)期間:個人資料取得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法令或契約規定之保存期間、及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 (7)地區:本國、本公司機構(含分支機構)所在地、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本公司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營業處所所在地
  • (8)對象:本公司、本公司機構(含分支機構)、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聯合信用卡中心、臺灣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公司、業務委外機構、銀行、顧問(例如律師)、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其他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 (9)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3.本公司為適當處理客戶個人資料,建立公司規章及內部管理體制、實施員工教育訓練,並為防止個人資料發生不當存取、遺失、破壞、竄改、洩漏等情事,採取適當處置措施。本政策將持續修正評估,力求改善,盡最大的努力保護個人資料。

4.關於客戶的個人資料,本公司為達成上述業務使用目的,在發生將客戶個人資料委託外包廠商或合作夥伴的情況下,將會選擇對於個人資料保護謹慎處理之企業,並採取簽訂保密契約等必要且適當的處置。另,中華民國政府機關依據法令等要求揭露時,本公司將提供予該政府機關。

5.客戶得:

  • (1)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但以依法不妨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為限。
  • (2)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客戶應為適當之釋明。
  • (3)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客戶請求為之。

本公司會於合理的範圍內迅速因應,但需要求客戶提出身分證明以確定是否為本人。另,當符合下列情況,將會基於法令規定等拒絕。

  • (1)恐對客戶本人或第三人之生命、身體、財產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
  • (2)恐對本公司適當執行業務上造成明顯妨礙。
  • (3)其他違反中華民國法令之事項。

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洽詢專線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號碼 (02)2568-3355

本公司為善盡個人資料保護管理之責,並因應法令及其他規範之變更,將針對本隱私權政策持續改進修正。若有修正則將於官方網站上刊登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