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除遵照本公告、本公司採購辦法及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期間:115年7月3日至115年7月13日 截止收件日期:115年7月13日下午5時30分前,以郵遞送達本公司(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12樓)。 地址:10491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11、12樓 聯絡人:行政管理部 劉佩樺小姐 電話:(02)2568-3355分機518
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以序位第1,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為原則,並經議價後金額等同於或低於底價者。
標的、內容:
- 標的名稱:11及12樓裝修工程採購案(以下稱本案)。
- 工程範圍:採總包方式發包,包含11-12樓電力及弱電工程、11樓裝修工程、12樓裝修工程、12樓廁所修改工程等所有完成本案所需工項。
- 執行內容:如施工圖說及施工說明(如附件1及2)。
- 後續擴充:於履約期間,本公司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採購之權利,除契約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同意擴充部分依原契約單價及相關規定計算給付,並經雙方議定確認相關事項。
領標方式:公告規定期間內,於上班時間向本公司行政管理部領取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投標廠商須於投標時備齊下列各項資格證明文件依規定投標(加蓋公司印鑑及負責人章):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具室內裝潢業或室內裝修業)(影本)。
- 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
- 建築物室內裝修登記證(影本)。
- 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證明(影本)。
-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關證明文件(前述證明文件限最近一年內,且為本招標公告日期以前取得者)。
- 切結書(如附件3)
- 標單(如附件4、4-1、4-2、4-3、4-4,請依附表格式填寫)。
- 施工計劃書一式11份,內容應包括下列項目,並依評選項目檢附相關文件資料供審查(投標封面請註明公司名稱全銜、一位聯絡人姓名、地址、電話、郵件信箱,以利通知投標廠商參加評選會議時間):
- 施工進度表規劃。
- 主要施工方法及品質管理。
- 環境安全衛生管理與動線維持。
- 經費配置之合理性。
- 附錄:提供廠商簡介、最近3年內辦理相關實績資料。 廠商施工建議事項說明:本案執行時可能遇到的問題及解決方式、過去實務經驗、本案辦理事項及人力、時間安排等建議。
履約保證金:
- 得標廠商應於雙方簽約日前,按契約總金額百分之十繳納履約保證金,其繳納方式如下:
- 以現金繳納至本公司所指定的銀行帳戶。
- 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金融機構於支票上記載照付或保付並簽名之票據、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為之。
- 上開方式擇一為之,提交本公司作為履約保證金,以保證確實履行並完成契約約定工作。
- 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 違反規定轉包者。
- 偽造、變造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 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
-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終止或解除契約者。
- 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
- 未依契約規定期限或機關同意之延長期限履行契約之一部或全部者。
- 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 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者。
- 履約保證金,除契約另有規定或有得不予發還之情形外,於本案全數驗收合格後無息發還。
評選日期及方式:
- 假本公司12樓第一會議室進行評選會,廠商簡報號次依收件順序定之(例如收件編號1號者,簡報號次為1號),開會日期及順序由本公司於開標日後1個工作日以電話通知。
- 簡報時間20分鐘(簡報10分鐘,詢、答10分鐘,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主席可視情形延長),未出席簡報之廠商,視為棄權。
- 評選方式:採序位法辦理,詳評選作業須知(如附件5)。
付款方式:本案分4次付款,得標廠商應開立三聯式發票,並依階段申請工程款,簽約後支付契約總價30%款項,12樓施工完成後(含11-12樓電力及弱電工程、12樓裝修工程、12樓廁所修改工程)支付契約總價30%款項,11樓施工完成後支付契約總價30%款項,本案總驗收完成及提供保固金後支付契約總價10%款項。
保固期限:本案自驗收合格之翌日起,由得標廠商應提供1年保固,以維系統正常運作,並開具工程總價金(若有追加減工程致工程總價金有更易時,應以追加減後之工程總價金為計算基礎)百分之十計算之保固保證金本票,方可請領工程尾款。於保固期滿,由本公司無息發還。
本公告及附件為契約文件之一部分,其效力同契約。
招標公告 2026/07/03